發布時間:2020年10月13日
加快凈化“中國黃金”品牌營商環境
為了更好地凈化黃金珠寶首飾市場的品牌環境,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經過中國黃金集團黃金珠寶股份有限公司及律師團隊的共同努力,近期“中國黃金”品牌維權工作接連取得突破性進展。
國慶節前夕,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20)粵03民初1065號一審民事判決書,認定被告深圳市中京黃金有限公司侵犯我司注冊商標權,判令其不得在其經營場所背景墻、店招門頭及網站使用 “ ”“
”等被訴侵權標識,并判令被告深圳市中京黃金有限公司賠償我司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支出共計50萬元整,該一審判決進一步明確被告以香港公司在中國大陸地區開展授權運營,具有明顯攀附我司商譽的主觀惡意。
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也于近日作出(2020)浙03民初39號一審民事判決書,判令被告溫州市甌海經濟開發區某金銀首飾店立即停止在其經營場所背景墻、店招門頭、手提袋、包裝盒、商品標簽、質保單等處使用“中國黃金珠寶投資有限公司”“”“
”“中國黃金珠寶”等侵權標識,并判決被告賠償我司經濟損失(含合理費用)14萬元整,在《溫州商報》刊登聲明消除影響。
打好司法、行政維權“組合拳”
近年來,“中國黃金”品牌為肅清市場仿冒店鋪,樹立品牌形象,保護消費者權益,公司針對侵權者的搭車模仿等惡意侵權行為通過司法訴訟、行政手段積極維權并取得一系列勝訴判決。
截至目前,經過人民法院司法裁決,諸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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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中國黃金”、“中國黃金投資公司”、“中國黃金珠寶投資有限公司”等侵權標識均被人民法院認定構成商標侵權或不正當競爭行為,并判決相應侵權主體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相關侵權主體在知曉“中國黃金”品牌知名度及影響力的情形下,本應在商業經營中充分避讓“中國黃金”品牌,但侵權主體為獲取不法商業利益,一意孤行“千方百計”的摹仿“中國黃金”品牌標識,攀附“中國黃金China Gold及圖”品牌商譽,誤導公眾,損害了消費者利益。
2019年1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明確指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是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最重要的內容,也是提高我國經濟競爭力的最大激勵”。2020年 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依法加大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懲治力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規定和完善知識產權司法救濟措施,以有效阻遏侵權行為,營造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中國黃金”連戰連捷,多個案件取得勝訴,正是人民法院在司法裁判中不斷加大知識產權保護的具體體現。
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性,再強調都不為過。近年來,公司一直在打擊侵權行為,在維權中攻堅克難,面對“舉證難、周期長、成本高、賠償低”等問題付出了巨大努力。法治底線更不容逾越,對侵權者而言,司法裁判便是最嚴厲的警告,保護知識產權正成為全社會的共識,市場終將淘汰侵權企業。堅決亮劍,彰顯央企擔當
2020年9月24日,中國黃金集團黃金珠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并上市申請通過審核,成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雙百行動”首單主板過會企業。
中國黃金是國內專業從事“中國黃金”品牌黃金珠寶產品研發、設計、生產、銷售、品牌運營的大型企業,是中國黃金集團黃金珠寶零售板塊的唯一平臺,“中國黃金”是我國黃金珠寶銷售領域知名的央企品牌。中國黃金在國內黃金珠寶領域一直具有較高市場地位、市場認可度和品牌知名度,是國內黃金珠寶行業的創新者和引領者。
公司將持續致力于“中國黃金”品牌的保護,針對仿冒品牌及侵權行為絕不姑息,堅持以法律途徑維護品牌權益。始終踐行“黃金為民,送福萬家”的服務理念,堅決履行央企的社會責任,以“提升中國黃金在投資者和消費者心目中的地位和價值”為企業使命,今年公司有序推進各項維權工作,保護品牌形象,積極與各方協調溝通,共同推進維權工作取得重大進展,為公司品牌價值貢獻力量。
督導法務部黨支部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