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年07月07日
6月7日,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判定“中國老牌黃金”侵犯 “中國黃金”注冊商標專用權,要求被告賠償經濟損失,并在法治報刊登聲明以消除其對原告品牌造成的不良影響。據悉,這只是近些年“中國黃金”品牌維權的成功案例之一。
作為黃金行業唯一央企和龍頭企業,“中國黃金”注冊商標權利人中國黃金集團公司在業內享有極高聲譽,其依法享有“中國黃金”注冊商標的專用權。目前,中國黃金共開設品牌專營店近2000家,銷售網絡遍布全國。“中國黃金”已成為事實上的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稱。
“中國黃金”品牌先后于2015年獲得“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零售業十大品牌”、“全國質量信得過獎”、“全國質量誠信標桿典型企業”榮譽稱號,2016年獲得“中國質量獎提名獎”,并連續多年獲得“投資金條市場占有率第一”和“珠寶首飾市場占有率第三”等殊榮。
在形成廣泛品牌知名度和美譽度的同時,“中國黃金”巨大的品牌價值及其背后代表的商業利益,也促使一些不法分子鋌而走險、魚目混珠,以“傍名牌”的行為進行仿冒套牌經營。為了逃避法律責任,仿冒品牌并非原封不動冒用“中國黃金”品牌,而是對“中國黃金”注冊商標進行多種變形改款,使其在視覺上與“中國黃金”商標基本無差別,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以為購買的是“中國黃金”品牌珠寶首飾;更有甚者,銷售假冒偽劣產品,使消費者蒙受經濟損失。
“李鬼”們的出現,不僅破壞了“中國黃金”品牌形象,侵害了品牌權益,而且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損害了消費者利益。據悉,近幾年來,中國黃金集團公司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開展品牌維權行動,效果顯著。
相關資料顯示,自2011年至今,為履行央企維權責任,倡導市場良性經營,“中國黃金”品牌維權團隊在全國范圍內連續開展維權“打假”行動,期間涉及仿冒品牌近20個,仿冒店面千余家。各級法院通過全面比對仿冒品牌標識與“中國黃金”注冊商標的相似度,綜合考慮“中國黃金”品牌的知名度和顯著性,先后下達多個企業維權勝訴判決:香港高等法院先后判定“龍中國黃金”、“元寶中國黃金”和“中國老牌黃金”對“中國黃金”注冊商標構成商標侵權;大陸各級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判定“中國老牌黃金”、“中國黃金珠寶”、“百年香港中國黃金” 對“中國黃金”注冊商標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
“針對這次判決,我們后續還將對‘中國老牌黃金’違法店面發起全面總攻,不會讓其死灰復燃,徹底殲滅其殘余勢力。”“中國黃金”督導法務負責人對《中國黃金報》記者表示。
事實上,隨著黃金珠寶市場的高速成長以及連鎖加盟模式在黃金珠寶行業的興起,近幾年來,珠寶市場上各種類型的“傍名牌”現象屢見不鮮,知名企業注冊商標被侵權的事件更是層出不窮。這些不法行為已對商家正常經營造成了惡劣影響,破壞了市場經營的良好秩序。然而,在面對“李鬼們”的襲擊時,不同的品牌企業應對的方式不盡相同:少數法律意識淡薄的企業采取姑息的態度,也有一些品牌企業礙于巨額的維權成本往往對此類維權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但更多有責任擔當的企業則選擇“零容忍”的態度,通過積極維權行動,堅決維護企業權益和保障消費者利益。
對此,有業者表示,品牌和商標是企業巨大的無形資產,在企業的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仿冒品牌侵權行為不僅搶占正規品牌的市場份額,混淆終端消費者視聽,更侵害企業的經營利益,損害消費者的正當權益。“要維護企業和公民的合法權益,需要企業維權和執法監督相統一,提高違法成本和增強消費者維權意識相結合,形成社會合力,才能真正打擊仿冒侵權行為,維護好一個和諧健康的市場秩序。”該業者說。